|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【学费减免工作通知】关于做好2014—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

  • 时间:2014-11-07
  • 来源:
  • 作者:

各学院:

根据我校《全日制学生学费减免办法》,现将2014—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已经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。

二、减免额度及金额分配情况

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四个等级:一等,减免全部学费;二等,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;三等,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;四等,减免学费的四分之一。

根据各学院贫困生人数及特困生比例下拨各学院学费减免金额。各学院可视具体情况确定等级人数,但总金额不得突破下拨总数。

学院

减免金额(万元)

英文语言文化学院

6.3

欧亚语言文化学院

4.8

中国语言文化学院

4

国际工商管理学院

11.8

教育科学学院

3.1

科学技术学院

7

艺术学院

3

总金额

40

三、减免程序

1.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《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》;

2.学院结合贫困生认定情况,逐一核实,严格把关,提出减免意见,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处;

3.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学费做好学费减免的数据统计工作。各专业学费标准,请登录招生就业网到“报考指南”模块下的“招生计划”处查询;

4.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并公示;

5.待减免名单发文公布后,计财处统一发放减免金额。

四、报送资料及其他

1.各学院于11月18日前将《学费减免申请表》及《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》上交至学生处,其中《学费减免名单汇总表》需同时报送电子稿。

2.有关表格请到学生处网站下载,电子版发至434926314@qq.com

3.申报学生如已获得其他资助,公益劳动时间无需叠加。

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处

2014年11月7日

附件:学费减免申请表

地  址: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

电  话:0571-87799024

邮  编 :310023

学院信箱:ywbgs@zisu.edu.cn

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