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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文化

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聘辅导员的公告

  • 时间:2012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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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、招聘原则

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。

二 、报名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熟悉教育规律、热爱学生管理工作。

2.身体健康,有较强沟通、组织和协调能力,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,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
3. 本科学历或专科优秀应届生和毕业生,在校期间最好有过学生干部经历,或荣获三好学生、优秀毕业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;同等条件下,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、高校优秀毕业生等背景的优先考虑。

4. 退休教师(男65岁、女60岁以下),具有班主任工作经验。

三、聘用待遇

本次招聘人员(本科生)辅导员年收入由基本工资与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,合计3万元左右(具有丰富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者待遇面谈)。按本院派遣人员的有关工资和福利政策执行,交“五险一金”,试用期为三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书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招聘流程:发布公告→报名→资格审查→面试→录用。

1.发布公告: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页,19楼等媒体上发布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》。

2.报名: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-2012年6月19日,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《继续教育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》并发送电子邮件至 56028529@qq.com(请标注邮件主题为XXX辅导员应聘)。

3.资格审查: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-2012年6月21日,6月21日上午10:00后,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。

4.面试

(1)面试时间与名单由本院另行通知(详见本院网站公告)。

(2)面试时,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荣誉证书,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,本科毕业生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。

5.录用

本院按录用程序和标准确定录用人员,签订劳动合同(含试用期)。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。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,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
咨询电话:82607687(金老师)

地  址: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

电  话:0571-87799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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