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了坚持从严治党,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,根据党章的规定和中央、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的方针。要按照党章规定,坚持党员标准,严格履行入党手续。必须坚持入党自愿,个别吸收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要特别注重把教学、科研、生产第一线、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。
第三条 各基层党委(总支)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,把发展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优秀分子入党,作为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进行。
第四条 按照省委组织部《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》的要求,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肃党的纪律,坚决杜绝不正之风,对于违反党章、党纪的问题,要严肃查处。